成都市金牛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
金牛区核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金牛区申请;
2025年《成都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从事第三类医疗期限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通过成都市天府通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通过成都市天府通办在线服务平台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企业同时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合并办理,分别予以核发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备案编号,除经营范围外,企业申请许可或备案信息变更的,应当同步办理第三类经营许可和第二类经营备案的变更。
第六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经营备案后的现场检查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本细则开展。
成都市医疗器械许可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