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成都琪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策划,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代理,发布广告,工商注册代理,建委资质...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旅行社应当按照设立条件在北京市申请各项内容
旅行社应当按照设立条件在北京市申请各项内容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11旅行社应当按照设立条件在北京市申请各项内容 
品牌: 汉时企服
工商注册: 注册1152034153
专项审批: 注册1152034153
代理记账: 注册1152034153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9999 单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04-16 10:31
  询价
详细信息

旅行社应当按照设立条件在北京市申请各项内容;


旅行社设立的设立条件2025年如下:


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量保证金)。


交纳质量保证金,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一)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二)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3名。


(三)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一)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二)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2名。


(三)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旅行社经理资格的规定,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


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一)足够的营业用房:


(二)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四)业务用汽车等。


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一)足够的营业用房;


(二)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北京市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经营旅游: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询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