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业务手册;
北京市朝阳区设立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北京海淀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事项;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2025年业务手册:
一、适用范围:
本业务手册适用于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二、申请事项:
事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和旅游部令第9号)第七条,第十三条。
四、实施部门:
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五、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请材料按本业务手册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印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4.提交原件供受理人员比对复印件。
(二)材料清单:
1.设立: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载明信息一致)。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其他有效期证明(能够体现艺术表演能力证明的证书,演出视频资料等)。
(5)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登记单位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
(6)演出设备清单及排演场地的房产证及租赁合同。
(一)2025年对于什么是文艺表演团体的解读?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单位。
(二)2025年对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对人数有要求吗?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没有规定文艺表演团体人数,但是,如只有一名演员,可以通过在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行个体演员备案,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
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范围: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