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申请零售许可证经营图书在成都市的标准;
出版物办理批发许可证经营期刊在锦江区的要求;
2025年在四川成都市区域内,经营出版物销售活动的,需要申请出版物零售许可证,这是从事出版物(如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零售业务的必备资质。以下是关于该许可证的详细办理细节及适用对象。
1.适用对象:
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如书店,报刊亭,音像店,网络书店等)。
2.审批部门:
发证部门:县级(或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一般为综合受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局。
3.线上零售:若涉及网络销售(如淘宝,京东开店),同样需办理,并在经营页面公示许可证信息。
4.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零售为1万元,批发为10万元以上)。
(4)《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要求申请者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5.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登载出版物零售及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针对有网上销售业务的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机构适用)。
(2)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要求为商业或者办公用途。
(3)公司章程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4)出版物零售业务申请表可以窗口领取或网上政务服务网办事专区找到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进行相应下载。
6.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前往营业执照登记住所管辖的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递交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材料。
2.材料审核:窗口受理后,在规定时限内,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前往申请者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查。
3.颁证环节:审核通过后,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有效期为5年。
7.注意事项:
网络销售:若通过电商平台销售,需在平台备案许可证,并在网店首页公示。
年检/年报:获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图书零售或者图书批发单位,需要每年按时参加出版物许可证的年检。
变更/延续:地址、法人等变更需及时办理手续,到期前30日申请续期。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按《出版管理条例》第61条处理。
成都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区域: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