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成都琪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策划,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代理,发布广告,工商注册代理,建委资质...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许可证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许可证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17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许可证 
品牌: 汉时企服
工商注册: 注册1152034153
专项审批: 注册1152034153
代理记账: 注册1152034153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9999 单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6-09-04 10:26
  询价
详细信息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许可证;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办理条件;


2026年成都市龙泉驿区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设立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设立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设立许可(含增加网络招聘服务,遗失补证)。


(二)办理单位: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


(三)办理窗口: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3楼B区综合窗口。


(四)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十九条。


(三)《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六至十条。


(四)《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


(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性质许可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14号)。


三、申请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与所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和办公设施。


(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流程:


第1步:申请单位向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3楼B区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的应当立即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


第2步:按一般程序申请的,审批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行政许可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3步:后续工作:申请人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产业服务科备案。


五、申请材料:


(一)经营性人力资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设立许可申请材料(含增加网络招聘服务)。


可自行选择按一般程序审申请或者告知承诺制两种方式申请,按选择方式提交相应的材料。


01.按照一般程序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加盖鲜章)。


1.《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意:经营范围应明确载明“职业中介”。


3.《组织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果为自有场所提交房屋产权证,如果为租赁场所,应提交不少于一年期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如果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应提交书面专项说明。


注意:


第一、如果场所重新编制了门牌,导致门牌地址与产权地址不一致的,应当由属地派出所出具地址变更证明。


第二、如果产权证是大产权,公司只租赁了一部分面积,需提交详细的平面图,平面图需标明对公司的位置,面积,租赁双方签字盖章(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3名以上(含3名)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


6.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按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方式递交材料)。


(1)申请单位自己有ICP许可证,提供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ICP许可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与持有ICP证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的,提供合作服务协议/合同,第三方平台的ICP证的复印件。


(3)其他网络服务方式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比如通过APP,微信公众号,抖音发布招聘信息的行为属于网络招聘,注册的自媒体账号必须与机构信息一致,不能是个人账号)。


7.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若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已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增加网络招聘服务的,还需提供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02.按照告知承诺制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


(无ICP许可证的,只能按一般方式办理)(材料加盖鲜章)。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二份。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增加网络招聘服务的提供)。


5.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若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区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省内跨管辖区域迁入许可申请材料(材料加盖鲜章)。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事项书面报告。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证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自有场所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场所,应当提交不少于一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产证明,如果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应当提交书面的专项说明。


注意:


第一、如果场所重新编制了门牌,导致门牌地址与产权地址不一致的,应当由属地派出所出具地址变更证明。


第二、如果产权证是大产权,公司只租赁了一部分面积,需提交详细的平面图,平面图需标明对公司的位置,面积,租赁双方签字盖章(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若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后续工作:联系迁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移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行政许可,办理备案的原始材料,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产业服务科备案。


(三)人力资源许可证书补办申请材料(材料加盖鲜章):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遗失申请补证表。(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布遗失公告,并提交遗失公告凭证)。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若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备注:


1.申请表载明的企业信息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


2.《组织机构章程》有全体股东(出资人签字)。


3.《管理制度》内容应健全,全面,规范,不违反相关法规规定。


4.分公司不能办理许可证,直接到人社局备案,子公司按新设立办理。


5.人力资源从事中介服务许可的设立,跨区迁入,补证三个事项都在审批局办理,其余的变更,延续,注销,均在区人社局办理。


6.《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效为永久有效。

















询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