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青羊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
青羊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指南:
01.事项名称: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02.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03.申请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自工商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分支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04.办理材料: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
05.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办理结果:受理或不受理;
3.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4.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5.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办理窗口统一领取,无法送达时,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通过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四川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