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程序;
成都市武侯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依据无导游申请;
旅行社武侯区设立审批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出资人)向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注:经营范围需选择“入境旅游业务”“境内旅游业务”或相关旅游业务等)
(二)申请人(出资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点击“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点击“我要申请设立旅行社”,进行注册,此时,旅行社注册的手机号就是登录账号(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若提示号码被占用请更换注册手机号码)。
(三)填写旅行社设立有关资料,扫描有关文件的原件,存为图片文件后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提交申请。
(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收到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出资人)并说明理由,材料审核通过,向申请人(出资人)颁发许可批复文件。
(五)领取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批复文件后,旅行社应当立即着手完成以下工作:
1.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在领取许可批复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办理不低于20万元的银行保函,并与银行签订《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银行应当出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证明(或证实书,存款回单),存款证明应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办理银行保函的,应当由旅行社向银行提出申请,再由银行向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承诺书》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办理相应银行保函后,立即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交相关资料备案。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指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关的银行保函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旅行社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按《旅行社条例》等有关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后,立即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善责任险相关信息。
(六)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时,旅行社应当提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存款证实书(办理银行保函的,提交保函原件),旅行社责任险保单以及保单凭证。
四川成都市旅游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