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保局关于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许可证;
四川省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许可证2025年办理前提准备材料;
2025年成都市环保局关于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程序,时间和变更: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知道,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须提交纸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有关条件证明材料。并附相应的电子文件。
程序: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危险废物收集设施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州(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3.其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时间:
1、发证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理由。
2、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 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经营单位信息变更,须备齐相关附件和资料:
1.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单位,须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制作副本复印件,持证经营期间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报告等材料。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和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申请应说明变更理由和需要变更的具体事项。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制,含正本,副本,正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2.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3.收集,贮存设施地址;
4.危险废物类别;
5.年经营规模;
6.有效期限;
7.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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